據(jù)伊朗媒體報道,伊朗政府新制定的政策要求8月7日后進口商品進行清關時,進口商須支付貨物外匯差異附加費,有關差異是指官方匯率(里亞爾兌美元42000:1)與二級市場匯率的差價。近期,伊政府制定了有關增補條款:外匯匯率差異定為28000里亞爾,并公布了3479種不需要繳納外匯差異附加費的商品清單。
(原文鏈接:http://ir.mofcom.gov.cn/article/jmxw/201809/20180902785509.shtml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