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展月份 |
2011年11月 |
開幕日期 |
2011年11月8日 |
閉幕日期 |
2011年11月12日 |
展會城市 |
阿根廷 布宜諾斯艾利斯 |
展會場館 |
La Rural展覽中心 |
主辦單位 |
阿根廷 |
展會周期 |
一年一屆 |
展會類型 |
國外展 |
一、展會介紹
【展會名稱】阿根廷國際燈光照明及建筑技術展覽會
【展會時間】2011年11月8日至12日
【展會地點】阿根廷 布宜諾斯艾利斯
【展館名稱】La Rural展覽中心
阿根廷國際燈光照明及建筑技術展覽會始于1987年,兩年一屆,已經(jīng)成功舉辦了12屆。作為南美洲最大的國際燈具及燈飾產(chǎn)品展覽會,該展與原布宜諾斯艾利斯國際電子及照明展合并,輸入了法蘭克福國際照明及建筑展的能力與內(nèi)涵,成為南美舉足輕重的展覽會。
阿根廷是南美第二大國,布宜諾斯艾利斯是阿根廷的首都和政治、經(jīng)濟、文化中心,素有“南美巴黎”的美譽,是南美洲最大、最繁華的商業(yè)和工業(yè)中心,又是全國的交通中心及對外聯(lián)系的??崭劭?,集中了阿根廷全國三分之二的工業(yè)產(chǎn)值以及近一半的國民生產(chǎn)總值。
2009年全球經(jīng)濟萎靡,但是該展還是取得了良好的成績,09年共有307家展商參展,分別來自德國、巴西、中國、奧地利、加拿大、韓國、西班牙、美國、印度、意大利、新西蘭、波蘭、俄羅斯等國家,其中來自德國和荷蘭的知名品牌就有歐斯朗、ABB、施耐德、飛利譜等,充分說明了德國以及荷蘭展商對該展的重視。吸引了32,800多名專業(yè)觀眾來參觀,分別來自阿根廷本土、德國、墨西哥、秘魯、巴西、委內(nèi)瑞拉、德國、奧地利、瑞士、加拿大、保加利亞、比利時等30多個國家,展會期間,展場氣氛熱烈,展商與客戶洽談踴躍,成交效果顯著,展會獲得廣泛的贊譽。歡迎及早報名參加或參觀南美洲最具競爭力的國際展覽會。
二、展出內(nèi)容
Lighting;Power generation,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;Automation;Building installation
三、相關費用
1.報名服務費:人民幣2,500元/人;
2.展位費:人民幣38,000元/12平方米標準展位(含桌椅射燈地毯楣板層板垃圾桶等配置);
3.參展人員費:36,900元人民幣/人(含國外食、宿、往返展館專車、國際機票等);
4.返簽費:300美元/人(辦理阿根廷因私商務簽證都需要做返簽);
5.注冊費:2,500元/參展單位;
注:如遇國際機票燃油附加稅發(fā)生較大變化,我司保留對價格做相應調(diào)整的權利。
四、參展手續(xù)(請您仔細閱讀?。?B>
在充分了解展會有關情況的基礎上,申請參展的單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續(xù):
1. 申請參展的單位須認真逐項填寫《出國參展申請表》和《選派出國參展人員報表》(見附件),經(jīng)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,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郵寄或傳真至我司(相關信息見“七、聯(lián)系方式” )。
2. 在報名截止日期前,請將報名費、展位預訂金共計人民幣一萬元匯至我司賬戶(相關信息見“六、銀行賬戶信息” )。匯款時,請注明“2011年阿根廷燈展”字樣。參照國際展會的參展規(guī)范,本著參展自愿、風險共擔的原則,報名后退展的單位,報名費將不予退回。報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單位,報名費和展位預訂金均不予退回。
3. 我司在收到上述1、2中的兩份表格和費用后,將統(tǒng)一向各參展單位確認展位,安排相關事宜。展位分配將考慮報名及付款先后次序。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權力。
4. 參展單位須配合我司的組團工作,在告知的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辦理各項手續(xù)(如:支付參展費用、辦理護照及簽證申請、安排展品運輸、確認行程安排等)。因參展單位未能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辦理手續(xù)而導致參展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的,參展單位承擔全部責任,與我司無關。
5. 參展單位在我司告知的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辦理各項手續(xù),而因所有參展人員的簽證申請被拒導致無法參展的,我司將從降低參展單位損失的考慮出發(fā),妥善處理,但已發(fā)生且不能取消的費用將由參展單位承擔。
6. 參展單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辦理手續(xù)或其他自身原因?qū)е聼o法參展的,除按上述2辦理外,參展單位還須承擔已發(fā)生的其他費用。我司保留對其展位進行處理的權力。
7. 參展單位自覺遵守展會所在國的法律法規(guī)。尊重他人的知識產(chǎn)權,保證不在展會上展出侵權或可能侵權的產(chǎn)品和技術,同時,加強對自身知識產(chǎn)權的保護工作。參展單位因違法行為(包括涉嫌侵權)引起的法律糾紛,需自行解決,與我司無關。
8.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責任導致出展計劃無法履行的,我司應及時通知各參展單位,并退回參展單位已交付的除已發(fā)生費用外的其余款項。
五、報名截止日期
報名將于2011年6月30日截止。 |